为贯彻落实自治区领导、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防溺水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和5月27日全市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及学校开学复课工作视频会会议精神,做好2020年我市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从源头上防范化解中小学生溺水风险,遏制中小学生溺水事件发生,保障中小学生生命安全,要求全市教育系统始终绷紧一根弦,时刻不放松,以“四个加强”为抓手,织牢我市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安全网。
一、加强学生安全教育
全市各中小学校要认真组织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组织观看防溺水教育警示片、施救演练,通过主题班会、悬挂宣传标语、主题板报、国旗下讲话、集体签名活动、每天上午下午最后一节课 “五分钟安全教育”、周末假期放学前半小时安全教育等形式,教育学生严格遵守防溺水“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和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要求。
二、加强学生日常管理
全市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 综合考虑城区乡镇农村学校学生、学生年龄段以及是否为农村留守学生、是否经常违反防溺水 “六不”要求等因素,组织动员全体居民和村民共同加强日常管理,发现中小学生违反防溺水“六不”要求游泳、戏水的,要及时制止并劝离。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辖区内各中小学校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严防学生上课时间出校游泳、戏水。
三、加强学校家庭联系
全市各中小学校要加强与学生家长联系沟通,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力度督促辖区内各中小学校落实家校联防,特别是在高温天气、节假日等重点时段,要引导提醒学生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教育责任,对外出学生做到知去向、知同伴、知内容、知归时,重点加强留守儿童监护人防溺水宣传教育指导。对请假外出及未按时返校的学生,学校必须及时与家长沟通,确定学生去向,确保学生安全。
四、加强管理责任落实
市直各中小学校、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学校和本辖区内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预防学生溺水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形成责任明确、任务具体的防溺水工作机制,对因工作责任不落实、教育管理不到位引发学生溺水事故的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总编:李祥吉 本期编辑:曾思颖、莫秋、姚丽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