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于2017年5月28日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委员会,同日召开第四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四届委员会书记、副书记。根据党的基层委员会设置及党委工作职责的要求,经校党委会讨论研究,第四届党委委员工作安排如下:
一、党委组成
学校党委由5人组成,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3名。
书 记:黄永春
副书记:叶绍雄(兼群团委员、安保委员)
委 员:庞海生(纪委书记)
陈碧瑕(宣传委员)
许湘蓉(组织委员兼统战委员)
二、学校党委职责
在局党组和市直机关工委的领导下,认真履行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所规定的职责,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保障和监督作用,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党委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市教育局党组、学校党委确定的各项目标的完成。
(二)抓好党员的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勤政廉政能力。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议,进行思想道德品质和优良传统、作风等教育。
(三)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四)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行风政风建设以及反腐倡廉建设,推进依法治校,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五)密切联系当前形势、任务,做好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反映群众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六)负责党员的发展工作,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
(七)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并对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
(九)领导学校各党支部的工作,负责审批各党支部的建立、改选,支委会书记、副书记、委员任免。
(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党委与各支部、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联系,关心干部和职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和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十一)完成市教育局党组和市直机关工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党委委员主要职责
(一)党委书记
1、在党委会的集体领导下,主持学校党委全面工作;
2、完成市教育局党组和市直机关工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3、下附属医院支部。
(二)党委副书记
1、协助书记落实学校党委工作;
2、书记不在时,主持学校党委日常工作;
3、下基础教学支部。
(三)纪委书记
对应上级党委纪检监察部门,协助学校党委负责反腐倡廉、党风廉政、政风行风、依法治校、信访等工作。主要职责为: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行风政风建设以及反腐倡廉建设,推进依法治校;
2、维护民主集中制;提出加强党纪、端正党风的有效措施,维护党的纪律;
3、受理群众信访,转递党员申诉,维护党员权利;调查违纪案件,并提出处理意见;
4、考察被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并给予教育和帮助;
5、完成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6、下行政支部。
(四)组织委员
对应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协助学校党委负责干部、人才、党员队伍以及党组织建设、结对共建、扶贫等工作。主要职责为:
1、了解和掌握党组织的组织状况,落实党的组织建设,检查和督促党支部组织生活情况,组织党组织开展各项主题实践活动和文化体育活动,做好结对共建、精准扶贫以及拥军工作;
2、配合纪委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搜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党委提出表扬、奖励党组织和党员的建议,做好党组织及党员推优评选工作;
3、负责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
4、按时收缴党费,对党费收支情况进行检查、审核;
5、负责党内统计工作;
7、完成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8、下退休支部。
(五)宣传委员
对应上级党委宣传部门,协助学校党委负责理论学习、宣传教育、政治思想、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工作。主要职责为:
1、了解和掌握党内外的思想情况,做好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意识形态工作;
2、组织开展党委中心组和党员的理论学习活动;
3、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学校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党建宣传工作;
4、组织开展群众性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
5、做好党报党刊的征订、发放工作。
6、组织开展党建理论研究,负责党建工作信息的收集和发布。
7、完成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8、下医学教学支部。
(六)统战委员
对应上级党委统战部门,协助学校党委负责统一战线工作。主要职责为:
1、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的统战政策教育;
2、具体落实党的统战政策,执行各项统战工作制度;
3、经常、广泛地与统战对象保持联系,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4、指导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
5、做好党外干部的教育培养工作。
6、联系各民主党派支部。
(七)群团委员
对应上级群团组织,协助学校党委负责负工、青、妇工作。主要职责为:
1、了解和掌握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情况,领导和协助其搞好组织建设工作。
2、了解和掌握广大青年的思想动态,协助做好他们的思想政治工作。
3、完成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4、联系各群团组织。
(八)安保委员
对应上级安全保密机关,协助学校党委负责安全保密工作。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党委安全保密工作的意见;
2、组织开展安全保密宣传教育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3、协助纪委做好党员安全保密违纪的调查审理工作。
4、完成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中共北海市卫生学校委员会
2017年9月1日